省市场监管局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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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管局窗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窗口行政审批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服务思想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两个条”,更好服务“四地”建设和市场主体及办事群众,对标先进窗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更好稳定市场主体生命预期、更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四办”服务,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打造便捷窗口服务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一是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办照自助服务区、企业帮办综合窗口,将企业开办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三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登记环节只要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1天可办结,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实现同步审批2天办结,推出并实行双向快递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大力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窗口始终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积极倡导、引导企业群众加大外网申报力度,能线上办的不线下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 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全程帮办代办、免费邮寄等便民服务措施。

三、推进窗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精神,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各项政策措施。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窗口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公示、归并、运转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正常高效运转,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内部流转环节,同时,通过提前介入、前期指导、提前预审、取消前置、合并审批环节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务服务监管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放管服”“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窗口营商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借鉴先进、强化措施,着力优化服务质量,做好窗口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持续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依托“互联网+登记注册”,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通过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下放企业名称登记管辖权全面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实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实行自然人身份验证实行清税证明免提交免费发放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登记注册“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窗受理”提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免资提供网上信息公告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重点监测等14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五、营造高效便利政务服务环境。一是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着力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将第一批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服务指南及网上办事流程及申请材料模板、通过电话解答、电话咨询、QQ传送、微信回复等多种方式进行解惑答疑和提供技术指导,更快捷高效的为企业和办事群众节省时间。维护健全了青海省一体化审批系统、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工作流程,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了稳定,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窗口将继续加大“两个条例”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准入、退出办事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