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全程网办”矿业权登记新系统 开启“办事更高效”政务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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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省、市(州)、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制,去年年底正式上线运行矿业权登记管理新系统,并与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无缝对接,开启“无纸化、零见面、全程网办、电子证照”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
安好“电子件”,系统功能更完善。新上线的矿业权登记管理新系统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和办结全流程线上办理。省级权限采矿权登记审批、探矿权登记审批、采矿权抵押备案等3大类主项和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保留、注销、抵押备案、抵押解除等12个子项实现“网上可办”和“一网通办”。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实现电子签批、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全流程无纸化。取代了传统的窗口纸质材料申报,领导线下手写签批,实体证照专人盖章,物理档案定期归档的审批模式,许可由“先决定再打印、后发证”转变为“决定即发证”。
建好“坐标系”,网上办理更便利。网上接收材料。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青海政务服务网”中部门事项中“省自然资源厅”,在线填报申请办理办理采矿权、探矿权审批事项,无需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材料。待矿业权登记审批许可后,申请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提交一套最终的纸质材料。网上审核签发。自然资源厅窗口网上接收、初审受理后,推送至“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办公平台”办理,省、市(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完成三级审查、审核、审批。网上反馈结果。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修改补充告知书等文书,全部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反馈,实行全程网办。申请单位原则上无需前往政务大厅自然资源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原件。
立好“指南针”,受理工作更高效。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厅窗口细化服务“颗粒度”,积极推进新系统应用落地落实,让线上审批模式尽早惠及企业。窗口工作人员经网上接收,对照申请材料清单和受理标准,认为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申请事项不在省级权限登记或备案范围内的或者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实践检验,矿业权登记管理新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在提高审批效能、透明办理过程、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服务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达到了预期目的和理想效果,大大提升了省自然资源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最大化实现了企业申报零纸质、办理零跑动、审批零见面、结果零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