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窗口参加全省水利系统水行政 许可事项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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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水教组发〔2023〕4号)要求,2023年6月开始,厅办公室组成调研组,及时印发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翻阅资料、现场参观等方式,先后赴海东市水务局、黄南州水利局和玉树州水利局、囊谦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同步完成8市州书面调研工作。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水利厅窗口参加此次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明细行政许可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保障全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序开展。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水行政许可事项已由省级陆续下放至各市,目前,我省涉水行政许可事项共18类21项,其中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共3类4项,主要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取水许可审批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近年来,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容缺+承诺制”审批,明确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审批质量和效率持续得到显著提升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各类行政许可总计2090件(省级284件,市州县级1806件),各地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在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对行政许可情况及时进行了公示。

通过此次调研,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系统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力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水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能力、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