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下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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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112124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40元、33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31121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