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上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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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41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格每吨分别提高200元、19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2024年4月1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汽油(国A

柴油(国

89

(标准品)

89

92

95

0

(标准品)

0

-10

-20

-35

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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