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以“三着力 三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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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三着力”为抓手、“三保障”为支撑,健全完善营商环境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和法治保障机制,努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阻碍,持续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立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加强营商环境“良法”供应,将《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列入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经济发展领域制度体系,推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更加精准对接市场所盼、企业所需。二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先后对省政府办公厅转送的《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19件涉及市场经营主体、招标投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全力确保有关政策文件合法有效引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集中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开展涉及市场准入、“放管服”改革、不平等对待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等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力营造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及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2023年,先后3轮次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等相关内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二、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举措纳入年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序推进《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165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示范命名动态管理规定,组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2023年,选树命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8个、示范项目5个,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地区3个、候选项目4个。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1+3+N”制度体系建设,联合出台《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激励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依法审查省级部门权责清单等6539项,开展法院判决败诉行政案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问责77名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