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下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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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5月15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格每吨分别降低235元、225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汽油(国A

柴油(国

89

(标准品)

89

92

95

0

(标准品)

0

-10

-20

-35

价区

/

/

/

/

一价区

9895

7.47

7.96

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