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下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4-06-13
阅读次数: 次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6月13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18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4年6月13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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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国ⅥA) |
柴油(国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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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 (标准品) |
89号 |
92号 |
95号 |
0号 (标准品) |
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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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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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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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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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区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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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区 |
9705 |
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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