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上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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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6月27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20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4年6月27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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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国ⅥA) |
柴油(国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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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标准品) |
89号 |
92号 |
95号 |
0号(标准品) |
0号 |
-10号 |
-20号 |
-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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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区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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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区 |
9915 |
7.49 |
7.97 |
8.55 |
8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