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下功夫” 青海省把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成 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
【发布时间】:2024-10-18
阅读次数: 次自去年7月以来,青海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根据青海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资源力量整合,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配套硬件设施、配置人员队伍、优化服务供给、健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多元联动、整体智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省共设立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459个,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在领导体制上下功夫,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委政法委牵头推进,各部门协作配合,把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平安建设重点任务,纳入考核指标深入推进。印发《青海省市、县、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流程》《青海省市、县、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加大顶层设计,规范建设运行标准。各地建立了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联席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会商会办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人员力量不断充实。各级中心在整合综治、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等社会治理资源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常驻+轮驻+随驻”的方式入驻中心,分类型设立综合服务、信访接待、调解服务、诉讼服务、法律服务、行政服务等窗口和岗位,全省共有常驻人员1469名,轮驻人员830名,随驻人员1457名。入驻人员实行实名制、责任制、备案制管理,固定人员、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人员队伍与中心职责相适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综合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入驻中心,部分地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信访局整建制入驻中心,因地制宜扩展中心人员力量和常驻职能范围。
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各级中心按照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规范化建设指引、工作流程等文件要求,在工作方案、联席会议、纠纷排查、案件受理、工作流程、工作衔接、情况报告、岗位管理、服务运行等方面建机制、明制度,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方面亮承诺,把“中心吹哨、部门报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部门数据资源优势,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常态化预警研判机制,充分利用政法系统9+X信息化平台和现有存量资源,加强对各级中心矛盾纠纷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切实以信息化助力矛盾纠纷分析研判。
在工作保障上下功夫,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各级中心坚持实体化运行要求,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机制、有经费、有标牌,形成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实战平台。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整合力量、挖掘资源、腾挪场地、保障经费上加大投入,基本实现了各级中心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功能齐全,服务窗口和工作岗位应设尽设。心理咨询、私密谈话、综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室配套设置,业务终端在服务大厅部署,便民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全省功能室达4354个,三级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5万多平方米,市县两级平均在350平米以上。
在创新引领上下功夫,特色亮点不断呈现。西宁市城西区率先启用“矛盾上报110系统”和“手语翻译平台”;海东市互助县总结出“12337”工作法;海西州天峻县探索“1746”工作法,推动资源整合、运行统一、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海南州创建“135755”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和睦四瑞”等工作方法;海东市助力拉面经济、海晏县金滩乡“六小”工作法荣获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门源县东川镇“365调解室”、青石嘴镇“老马调解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玉树州成立了治多县江源调解室、称多县和谐勒庆调解室、杂多县格仲和1376调解室等地方品牌;果洛州久治县建立“三官一律一专职”调解队伍,班玛县探索“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黄南州三级党委政府普遍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领导接访活动。
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各级中心不断优化联动机制和服务流程,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流程再造,推动解纷资源高效集约、联调联处无缝衔接,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自去年7月全省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来,三级中心共开展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9.3万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69618件,完成司法确认5751件,诉讼立案登记9349件,受理信访案件7223件。根据上半年数据统计显示,全省万人成讼率、刑事案件数呈现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