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关于办理2024年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
【发布时间】:2024-11-12
阅读次数: 次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部队、民营医院:
为做好2024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医师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 院、行业、民营医院等单位集中到青海省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办理。
二、办理有关事项
(一)打印成绩单。2024年医师笔试成绩单采用自行打 印,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 单是考试合格的证明)。
(二)领取医师资格证。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考生合 格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一张。
(三)医师电子化注册。登陆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个人端口)完成电子化注册,打印《医师执业、变更执业、 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及市(州)卫生健康委公章。
(四)二试考生注册。参加二试考试通过国家合格线, 按国家合格线成绩注册,通过省级合格线未通过国家合格线 则按一试、二试考试最高成绩注册。
(五)申请执业注册
申请执业注册所需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 份(表格右边附有打印编码)。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附检查报告单,其中肝功和乙肝五项为必查项目)。
4.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小2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
6.外地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需在考取地取得。
(六)逾期注册说明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获得执业 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 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 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注册单位
医师注册执业地点,有且只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
(八)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 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允注 册情形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 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时间
(一)参加一试考试通过国家线考生(不含省线)。集中办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单位收齐考生资料后,可与青海省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联系安排办证事宜。
(二)参加二试考试通过合格线考生。集中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28日,相关单位收齐考生 资料后,可与青海省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联系安排办证
事宜。
(三)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办理无管理机 构的个人考生证书。
四 、相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证书发证时间:2024年9月
(二)执业证书发证时间:2025年3月31前递交资料, 注册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以后递交资料, 注册时间显示为递交资料时间。
(三)证书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5月1日,逾期不候。 青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窗口:0971—5115625
(具体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