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为地灾防治资质审批戴上“紧箍咒” 装好“导航仪”
【发布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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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业化水平,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细则(试行)》,配套出台《申请材料要求》《审查标准清单》,从“材料申报-资质审查-监督管理”全流程细化规范,构建“严准入、强核查、重监管”的资质管理闭环。
一、明确资质分类,聚焦精准管理
《细则》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涵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治理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监理三个类别。此举旨在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引导资质单位聚焦专业领域,提升技术能力,形成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地质灾害防治力量体系,为不同规模、类型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供适配的技术服务支撑。
二、严抓申请条件,夯实资质根基
(一)专业技术人员“量质并重”
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全部为同一专业,打破单一专业结构限制,促进多学科融合协作。同时,需提交申请前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确保人员与单位劳动关系真实有效。针对职称与学历证书专业差异明显的人员,将开展学历认证、社保复查等动态核查,对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严格按规定处理,从源头保障技术团队的真实性与专业性。
(二)设备与业绩“双轨核查”
设备方面,需提供购置发票或所有权转移文件,确保设备权属清晰、来源合规。业绩认定聚焦“防治实效”,明确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工程各环节项目,以及其他工程中直接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剔除无关工程,引导资质单位聚焦主责主业,积累真实可靠的项目经验。
三、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一)全流程闭环管理
资质审批严格遵循“受理初审-专家审查-上会研究-公示-公告颁证”五步流程。申请单位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材料,省自然资源厅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利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统一编号系统”开展人员查重,确保申报主体合规。专家审查环节从省级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利害关系回避制度,存疑时开展实地核查,确保审查结果客观公正。通过专题会研究、公示公告等环节,强化审批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特殊情形便捷办理
针对资质单位名称变更、证书遗失补领等非实质性变更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经审核后直接办理,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体现“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全省资质监督管理,重点核查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业绩真实性等核心要素,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机制。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政府财政出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实地核查,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联动”的监管合力。
《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以《细则》为抓手,持续强化资质管理,培育优质防治力量,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和安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