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产资源法》落地!省自然资源厅5类指南 让矿业权人办事“少绕弯”
【发布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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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7月1日起高效实施,省自然资源厅聚焦矿业权登记许可及抵押申请全流程,针对性编制发布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勘查许可、采矿许可、矿业权抵押5类临时服务指南。通过流程优化、系统升级、精准服务三重举措,推动“权证分离”新机制与原有管理模式无缝衔接,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此次改革核心源于新《矿产资源法》对矿业权管理制度的系统性重构。相较于以往“一证载两权”(同一证书同时承载民事财产权和行政许可权)的管理模式,新机制明确实行“矿业权物权登记+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分离管理。矿业权人需先申请矿业权登记,在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获取矿业权电子证照,再经勘查、开采方案审批取得相应许可电子证照,同时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领纸质证书,确保权利属性清晰、管理流程规范。
为让改革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省自然资源厅精准发力推进服务升级:
1. 优化审批流程,将矿业权登记办理要件从7个精简至5个,审批模式由“三级联审”调整为“一级会审”,实现“减要件、优流程、提效率”的核心目标;
2. 升级服务系统,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支撑电子证照核发,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以数据共享替代人工跑路,提升审批登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 强化精准辅导,开展专项政策解读与业务实操培训,针对权证登记、过渡期政策等企业高频关切,提供“一对一”精准咨询服务,确保矿业权人“申一次、领两证(电子+纸质)”。
目前,矿业权申报单位可直接依据临时服务指南规范组卷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出具受理通知书,电子材料同步推送至业务处室审核审批。审批完成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采矿(勘查)许可电子证照将通过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第一时间送达矿业权人,矿业权人也可同步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纸质证书,有效降低办事成本、缩短办理时间,以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推动改革落地,获得矿业权人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