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宣贯会议
【发布时间】:2026-05-06
阅读次数: 次4月17日下午,省林草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宣贯会议。会议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路秋玲教授,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核心法规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会上,路秋玲教授结合法规修订背景、核心条款及制度创新等重点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法规精神实质。
通过此次培训,林草窗口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统一了业务办理标准和政策解释口径,有效提升依法办事、规范审批和风险防控能力,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精准、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林草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下一步,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林草窗口将以此次宣贯培训为契机,切实把新条例要求落实到政务服务全过程。一是持续深化学习,熟练掌握法规核心条款、审批边界和办理规范,做到政策明、口径准、业务精。二是提升服务质效,精准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三是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做到高效接件、及时流转,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办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