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制定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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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和司法部“智慧法治”建设的系列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青海省司法厅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数据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质量与应用效能,夯实法治青海数智基础,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制定《青海省司法厅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四个维度对数据治理专项行动作出统筹安排。
一、明晰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依数据行动”的工作理念,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抓手,以服务业务应用为牵引,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高效协同、智能精准的现代法治治理体系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明确工作目标。一是数据质量显著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合格率整体提升至85%以上,关键字段合规率达100%。二是数据规范全面建立。全量业务系统全面建立主键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完善校验规则。三是闭环机制基本建成。建成覆盖数据采集、校验、监控、反馈、优化全流程的质量持续改进闭环机制,实现问题数据“发现-整改-复核”的常态化运行。四是应用效能持续增强。提升平台对业务工作的支撑能力,让数据真正服务于决策分析、服务于业务协同、服务于群众需求。
三、锚定任务步骤。《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完成时限、工作要求、责任主体、验收标准等核心问题:第一阶段:问题整改与主键规范,聚焦历史问题梳理与基础规范建设。第二阶段:平台赋能与规则优化,着力强化平台支撑能力,迭代优化数据校验规则。第三阶段:长效机制建设,重在固化成果、建章立制,推动数据治理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