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部门联合出台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新政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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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2026年实施三项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进一步助力企业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
一是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主体落实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持续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推送政策、确认领取相关信息,实现企业免申报即可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主体政策期内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是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放宽参保年限条件、拓宽政策受益范围,劳动者取得青海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证书、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证书、数字及绿色职业等级证书其中一类,即可申领补贴: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基础可享受1次补贴,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年度可再增加2次,累计不超过3次。
为推动新政落地见效,人社窗口立足经办服务前沿,主动扛牢服务责任,做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面向辖区企业、办事群众做好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宣讲,讲清享受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重点向中小微企业、青年劳动者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
二是优化经办服务质效。落实“免申即享”工作要求,依托业务系统做好数据比对核验,减少企业跑腿。充分运用“我陪群众走流程”工作机制,推行帮办代办,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企业经办人员、职工群众,做好业务指引、材料辅导,指导线上线下便捷办理。
三是做好业务受理审核。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受理、材料核验,严把业务关口,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合规,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四是畅通诉求反馈渠道。认真收集企业和群众在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疑问、难点,做好答疑解惑,及时汇总上报经办中的堵点问题,以精细化窗口服务推动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助力稳岗扩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