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省委宣讲团专题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6-09-21
阅读次数: 次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按照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9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邀请省委专题宣讲团成员、青海师范大学马存孝教授作专题宣讲。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派员参加讲座。
宣讲报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实践要求,系统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出台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解读了“一条主线”“四对关系”“三个支柱”“两个并重”的核心要义,细致讲解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宣传阐释、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要点。与会人员认真聆听讲座,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掌握。
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将以此次专题宣讲为契机,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密结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发展改革职能,把民族团结进步要求融入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等日常工作,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持续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