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政合法性审查有了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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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首次以省级地方标准的形式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立规矩”。

  近年来,省司法厅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纵深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内在规律,研究形成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报批稿)》,报经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已以省级地方标准形式印发。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分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程序等12个部分,为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提供了统一标准,具有鲜明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出台该标准有利于提升我省行政机关法治化水平,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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